关于规范附中教务科
对外服务工作的工作要求
附中教务科本着提高本部门对外服务工作的工作效率,以及满足学生和家长基本诉求的原则,现依据附中对外接待日相关工作要求,对本部门对外服务工作的具体工作日程及办事流程做如下说明:
一、学籍管理工作:
1、开具成绩证明者,须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持学生证于每周三办理;
2、申请学籍信息变更或异动者,须由其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并持相关变更或异动证明材料于每月10日集中办理;
3、补办学生证者,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信息,并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于每月25日集中办理。
二、毕业生管理工作:
1、提取档案者,须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于每周三办理;
2、领取毕业证者,须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于每周三领取。
注: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办理。
附中教务科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