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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考核条例


时间:2016-11-16   来源:西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点击:139

为了全面落实对附中学生思想道德和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实现学生管理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大学风、班风、校风的建设力度,营造文明、向上、严格、有序的学生教育管理氛围,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附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附中日常学生管理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考核基本原则:

1、考核的指导思想:遵循附中学生的心理、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在强化学生安全管理的前提下,思想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并重,以学风、班风、校风建设为中心,以日常行为习惯的管理教育为切入点,以对学生的各项管理规定为依据,对学生日常表现进行考核。   

2、考核基本内容:学生考勤和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技练情况和琴房表现、公寓管理表现、仪容仪表、安全管理和文明礼貌等方面。   

4、考核成绩与等级:学生考核成绩由基础成绩和加分成绩构成。基础成绩为为80分,考核采取扣分制。加分成绩上不封顶。学校按照最终成绩划分等级:优秀(80分以上)、合格(7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考核成绩每一个月汇总公布一次,每学期总评确定学生的学期考核等级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5、考核结果的使用效力:   

⑴考核成绩作为附中学生学年学籍审核和毕业鉴定审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⑵考核成绩作为附中学生学期和年度评优及组织发展工作的重要指标。考核成绩“优秀”者,有资格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奖学金、助学金、党团员组织发展等评优和组织发展工作;考核成绩“合格”者,除有资格参加助学金评定外,不参加其他评优和组织发展工作;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无资格参加上述评优和组织发展活动,并依据《附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结合学生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学籍处理。   

 

二、考核内容的量化:  

(一)、扣分项目及扣分办法:   

1、学生考勤和课堂表现:   

⑴主要指标及依据:文化课和专业共同课考勤(《三单考核表》)、专业课考勤(《专业课双签单》或专业教师考勤)、班级和学校活动考勤(班主任记录)、考试考勤(教务工作室考试记录)、课堂表现(《三单考核表》)   

⑵扣分办法: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课堂违纪一次扣1.5分;旷课一次扣2分。   

2、作业完成情况:   

⑴主要指标及依据:作业完成次数(课代表《学生作业登记表》)、作业完成质量(任课教师《学生作业质量等级表》)   

⑵扣分办法:未按时完成一次扣1分,抄袭作业(教师认定)一次扣2分;作业登记为末等一次扣0.5分;。   

3、技练情况和琴房表现:   

⑴主要指标及依据:技练次数(值班室技练登记表)、琴房表现(值班室巡查记录)   

⑵扣分办法:未达到周最低琴点标准一次扣3分,连续三周未达标者,暂时取消琴房使用资格;琴房违纪一次扣1-3分;   

4、公寓管理表现:   

⑴主要指标及依据:离宿考勤(公寓值班室离宿登记表)、晚查考勤(公寓值班室晚查登记表)、公寓卫生(学生工作室卫生检查)、公寓表现(公寓检查)   

⑵扣分办法:未按时离宿,一次扣1分;未按时归宿,晚10:30前一次扣1分;晚10:30后归宿,一次扣2-5分;未按时值日,一次扣1分;个人物品摆放不整齐,未叠被子,一次扣0.5分;不能按时就寝,影响他人休息,一次扣1分;从窗户向外抛撒垃圾,一次扣2分;旷宿一次,除接受校纪处理外。   

5、仪容仪表:   

⑴主要指标及依据:仪容仪表(班主任、值班室、学校检查抽查)   

⑵扣分办法:发型不符合中学生身份,不听劝告者,一次扣2分;服装不符合学校要求者,一次扣2分;佩戴耳环耳钉者,一次扣1分。   

6、安全管理和文明礼貌:   

⑴主要指标及依据:通报批评及处分(通报批评或处分决定)、不文明表现(班主任登记)   

⑵扣分办法: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受到校纪处分者,根据处分等级处理:警告扣8分,严重警告扣11分,记过扣14分;留校察看扣20分。不文明表现一次扣0.5分,   

(二)、加分项目及加分办法:   

1、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教育活动,表现良好,受到表扬,一次可加0.5分;   

2、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大型活动且表现突出受到表扬。可加1-1.5分;   

3、为学校、班级提供一条合理化建议且被采纳,加1-1.5分;   

4、凡拾金不昧、物归原主,助人为乐、帮助有困难的人,加1-2分;   

5、敢于揭发、举报坏人坏事,与坏人坏事做斗争,加1-2分;   

6、在某方面表现突出,受到表扬,加1-2分;   

7、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取得突出成绩加0.5-1分;   

8、主动维护教室卫生(如整理桌椅、捡废纸等)一次可加1-2分;   

9、学习认真成绩特别突出或成绩明显进步,加1-2分;   

10、出满勤,加2分;   

11、受到全校表彰奖励,加10分。   

 

三、考核程序:

1、学生工作室负责学生管理相关信息的汇总,并及时将管理信息转交班主任;班主任根据本条例规定和学生工作室转交的学生管理信息以及班级工作中掌握的学生表现信息,负责本班每个学生的日常考核工作。   

2、每月及每学期末,班主任将本班学生考核数据及成绩等级上报学生工作室,由学生生工作室负责审核后,将最终处理意见上报校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四、附则:   

1、本条例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2、本条例的解释和修订,由附中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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