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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附中学生住宿行为规范实施细则


时间:2009-07-05   来源:西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点击:9

为加强附中学生自我管理,强化文明教育,规范文明行为,特制定本细则。 

一、宿舍文明公约

遵守纪律按时作息讲究卫生爱护公物 

文明礼貌讲究公德互帮互助互相监督 

 

二、住宿资格的获取:

每学年报名时,需填写《住宿申请表》经附中和公寓中心审核合格后,方可取得住宿资格。 

 

三、住宿学生的管理实行打分制:

基分为60分,每周进位5分,依据每日巡查表,有违纪行为者,按各项扣分标准扣分,如无违纪,本周为5分,学期末如住宿分不及格,则取消住宿资格。 

 

四、住宿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公寓中心的有关规定,共同建立良好、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0.5分); 

2、晚查时间为10:00,就寝为10:30,早上离宿时间为7:30以前(0.5分); 

3、实行舍长负责制,制定值日表。住宿成员严格执行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以每周卫生检查结果为依据)(0.5分); 

4、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安静,不在休息时间大声喧哗(0.5分); 

5、严禁抽烟、喝酒、打架、夜不归宿、偷盗等(3分)。 

 

五、违纪学生的处理办法: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予以通报批评,节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 

1、不服从管理,不尊重他人,情节恶劣者; 

2、不按时作息,严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者; 

3、有多次晚归、多次不按时离宿者; 

4、不按时做值日,宿舍卫生检查多次不合格,整改后仍不合格者; 

5、不能与舍友和睦相处、无法正常住宿,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者; 

6、有抽烟、喝酒、夜不归宿、打架、偷盗等行为者; 

7、多次通报批评,而无改正表现者。 

 

六.处理:

1、每月汇总,通报相关家长; 

2、学期汇总,作为下学期住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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